时间: 2026-04-21 14:06:22 | 作者: 铸钢件加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链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条公司”)拟租入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液公司”)厂房,二级子公司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科技公司”)拟租入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齿轮传动公司”)拟租入山西太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工程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起重机公司”)拟租入山西智能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二级子公司太原重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科技公司”)拟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三级子公司山西太重油箱有限公司设备(以下简称“油箱公司”)拟租出设备至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研发企业”),二级子公司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设备(以下简称“智装公司”)拟租出设备至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公司拟减少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链条公司拟租入榆液公司厂房,察右科技公司拟租入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齿轮传动公司拟租入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工程起重机公司拟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电气科技公司拟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油箱公司拟租出设备至科技研发企业,智装公司拟租出设备至焦化公司。公司拟减少租入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
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别签订《租赁协议》。由于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新能源公司、产业园公司、科技研发企业、焦化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需要新增租入和租出相应厂房及设备,同时减少租入部分厂房和设备。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6.3.15条规定,该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新能源公司、产业园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焦化公司。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经西大道太重液压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材料研发技术;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削加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镀加工;喷涂加工;淬火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直接持有榆液公司100%的股权,为榆液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与榆液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大件货物运输;制造销售压力容器。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造、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附属设备;风力发电厂运营、维护;新能源开发、经营及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冶金、起重、非标设备、工矿配件、矿山采掘及输送设备、焦炉设备;大件货物仓储;新能源、电源、热力、电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电力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贸易;设备安装。
公司与察右实业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新能源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北格西路229号运营中心102室
经营范围: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智能高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房地产租赁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产业园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生产:桥式起重机、煤气发生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技术咨询;矿山采掘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焦炉、电器设备的制造;机械承重拉索、钢丝绳吊索的制作;普通机械设备的维修、安装;保温防腐工程;橡胶制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零部件、钢材、生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的涂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科技开发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北格西路229号运营中心西辅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焦化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榆液公司厂房、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产业园公司厂房及设备、油箱公司设备、智装公司设备,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中的“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园区四轮一带项目厂房,建筑面积52,066㎡,附带办公场所。
租赁标的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察右实业公司产业园区塔筒生产厂房及设备,其中厂房部分建筑面积20,551.15㎡,设备24台套。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汾东大街18号新能源公司厂区部分厂房及设备,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08,286.66㎡,设备82台套。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厂房和设备。其中厂房建筑面积59,816.36㎡,设备5台套。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厂房,建筑面积8791.5㎡。
2024年公司与产业园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本次减少租赁标的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山西(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厂房和设备,减少租赁包括厂房建筑面积111,189.42㎡,设备17台套。
以上租赁项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厂房等租赁价格,经过市场询价、专家咨询,并结合租赁物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租赁价格;对于专用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折旧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综合协商确定。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312.56万元,含税1,425.31万元。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4,994.83万元,含税5,549.88万元。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034.77万元,含税1,129.23万元。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减少人民币不含税1,980.96万元,含税2,164.02万元。减少后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9,133.68万元,含税9,982.96万元。
上述《租赁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与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新能源公司、产业园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焦化公司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协议内容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质量,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并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公司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在聚焦主责主业、增厚投资者回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202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以新型工业化统领全局,以提升成本、科技、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导向,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完善产业体系、开拓产品市场、加强精细管理,整体经营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是生产经营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03.79亿元,同比增长5.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增长10.88%。批量产品增长势头强劲,各项业务齐头并进,增长势头持续向好。
二是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公司全年中标138.8亿元,同比增长13%,市场份额持续攀升、品牌影响力继续扩大,进一步拓宽了高端化、多元化的市场发展路径。
三是提质增效深度挖潜。通过数据驱动与流程再造,聚焦生产运营的核心环节,系统性地构建并完善了安调管理信息化、售后响应数字化、生产调度体系化、物料与存货管理精益化四大支柱体系。
四是品牌建设卓有成效。首次荣获“山西省质量奖”,公司制造水平与质量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QC项目首次获国家级一等奖,基层质量改进与创新实践能力获认可;首次获评中国广核集团“五星级”供应商,跻身核电领域顶级供应链。
2026年,公司将以“精细化、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为发展方向,坚持重型机械和工程机械融合发展,聚焦抢抓订单、以提升成本、科技、市场核心竞争力为主线,持续完善现代化的特色产品体系、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全球技术创新平台、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全面建设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现代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一是聚焦用户价值,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紧盯国家重大工程,推动订单高质量落地。深化产销衔接,健全标准化需求传递与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渠道全链条协同,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客户满意度。
二是聚焦精益生产,夯实交付保障新基础。全面推行精益制造与拉动式生产,实现产能利用率达72.4%。打造智能安调平台,实现安调周期缩短30%。深化外协管控,外协产值占比控制在8.42%以内,构建责任共担、风险受控的管理闭环。
三是聚焦质量卓越,深化价值创造新路径。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推动质量损失下降10%、用户反馈问题减少20%。对标国际认证标准,拓展全球市场准入,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四是聚焦成本精细,构筑成本控制新屏障。深化全流程成本精益化管理,建立数据驱动的考核机制,推动降本增效从“被动节约”向“价值创造”转变,构建行业领先成本竞争力。
依托全球研发体系,厚植科技沃土,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自主研发制造的国内最大930t/h鄂式半移动破碎站在世界最高矿山成功应用,从攻克高寒缺氧环境下设备稳定运行的关键技术,到实现智能高效的环保作业,解决了“高”“寒”“久”的实施问题,彰显高端矿山装备领域创新能力;勇闯技术“无人区”,国内首条、全球最大φ530三辊式斜轧管生产线米高空作业平台等硬核产品不断涌现,4项省部级、4项行业级科技奖项熠熠生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2026年,公司将持之以恒聚焦技术突破,锻造科技创新新引擎。推进传统产品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工业起重机持续巩固冶金、核电等领域拳头产品优势,开发新型欧式铸造起重机以进军国际钢铁市场,开拓水电、军工等细分领域的高端专用起重机。冶金设备向“产品系列化、运维智能化、工艺先进化”发展,开发2200mm高强高精度薄板矫直机等产品;加快战新产品开发,对标绿色化、轻量化需求,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开发新结构货车轮等产品,推进铸锻件热成形、机加工、检测全流程制造技术升级研究;批量产品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针对目标市场聚焦主销机型,开展60吨级半折臂随车起重机等新产品开发。深化产学研融合,提升成果转化率,推动研发投入向现实效益转化,将公司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聚集区。
2025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持续加强市值管理,通过并购、增持双向发力,助推公司市值提升。
一方面,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升盈利能力,有力推动公司市值增长,公司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计67%股权,并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提升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更加高效盘活存量资产。
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太重集团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积极响应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回购增持股票的政策号召,两次增持太原重工股份:一是2025年7月23日,太重集团完成首次增持太原重工股份事项,增持股份4,828.64万股,占太原重工总股本的1.44%,增持金额1.2亿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太原重工市场形象不断提升;二是2025年7月26日,太重集团启动第二次增持计划,发布增持金额在0.8亿元—1.6亿元之间的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重集团累计增持4,395.93万股,增持金额10,867.90万元。
2026年,公司将在配合控股股东顺利完成第二次增持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股价表现,适时研究多元回报方式,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
2025年,公司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4份,并同步开展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充分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及新业务发展、行业情况、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规划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并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邮件咨询及现场沟通等多样化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管理工作。2025年共召开4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问题57个;2025年6月9日组织重点股东参观智能装备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灯塔工厂”,积极宣传太原重工转型发展新形象;2025年11月14日作为主合作方,参加了2025年第五届上市公司产业升级高峰会,积极同其他上市公司沟通交流经验,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市场形象与影响力。
2026年,公司将围绕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方面,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二是积极拓展多元化、常态化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将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以及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构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多元化、常态化的沟通渠道,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1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并取消监事会,同时,明确由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核心监督职权。
2026年,公司将在上一年度治理结构改革的基础上,持续巩固落实,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运作,发挥各治理主体作用。优化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加强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2025年,公司完成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新一届董事会共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现独立董事占多数。同时首次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进入董事会,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紧扣新《公司法》及资本市场监管新规要求,持续加强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一是修订《公司章程》及履职细则,明确董高在关联交易、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领域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边界。二是组织参加山西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规范运作相关专题培训等各种培训活动,实现董高人员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薪酬合规管理。同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合规培训及履职培训,赴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标调研,使其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
公司将认线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以稳健的经营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真诚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职能管理和业务需要,公司设置11个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改革创新部、制造部、财务部、证券部、装备工程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风控部、企业文化与品牌推广部、健康安全环保部。调整后组织机构图如下: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重型机械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钢铁脊梁”,其发展水平直接关联基础设施投资效率、能源资源开发能力及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双碳”目标、智能化转型与全球产业链重构的多重驱动下,中国重型机械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优先、从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从单一设备供应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的深刻变革。
根据《中国重机协会统计简报》显示,2025年1-12月,重型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6021家,实现营业收入11,097亿元,同比下降2.8%;利润总额698亿元,同比下降2.7%;利润率6.3%,与上年持平;应收款5139亿元,同比增长4.3%;库存2,794亿元,同比下降2.3%;亏损面较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
从行业形势看,重型机械行业未来预计呈现“需求回暖、结构升级、双循环深化”态势。轨道交通行业,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下,正重点推进“四网融合”战略,加强站城一体化建设,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工业起重机领域,近年来,我国明确提出要积极、安全、有序地推进核电建设,这将为环吊及其他核电专用起重机市场带来持续稳定的增长空间。雅鲁藏布江下游重大水利工程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为水电起重机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工程起重机领域,海外工程机械市场即将迎来新一轮增长,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为我国工程机械开拓海外市场提供广阔空间。矿山领域,国内外露天矿山用户对供应链稳定、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的设备需求日益迫切,中国企业凭借本土供应链优势与自主研发能力,正成为用户的核心选择。冶金领域,冶金设备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国内市场将告别大规模产能扩张,进入以技术改造、智能化和绿色化为主导的存量竞争新周期,国际市场将成为增长的重要引擎。
公司主营轨道交通设备、起重设备、挖掘设备、齿轮传动、冶金设备、工程机械、油膜轴承、铸锻件、带式传送机、立体车库等产品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能源、交通、航天、铁路、环保等行业。
公司集中采购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并通过长期合作和规模采购保证一定的价格优势。产品营销售卖方面,公司根据各产品的市场特点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方式。对传统常规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按照销售订单的数量安排采购和生产;对批量化转型产品,根据年度预算目标制定年度产销计划,并结合市场销售情况适时调整。
公司生产轨道交通车辆所配套的各种车轮、车轴、齿轮箱及轮对集成产品等。火车轮、轴产品主要包括铁道车辆车轴和铁道车辆用辗钢整体车轮及货车轮对,主要供应国内铁道、轻轨、地铁、货车等机车、车厢的轮轴部分。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矿冶金、起重运输、港口机械、能源电力等领域,产品出口到50多个国家。
公司是全球大型、特种起重机专业化制造基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等产品,以钢铁行业使用的冶金专用桥式起重机为主。已累计生产6000余台起重设备,标志性产品有:1300吨水电站桥式起重机、550吨铸造起重机、核电站环形起重机等,300吨以上冶金起重机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产品出口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是矿山设备的专业化制造基地,已生产矿用机械挖掘机1400余台,标准斗容4m?~75m?,还提供各种半移动破碎站、自移式破碎站、排土机和卸料车、履带运输车等成套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露天煤矿、铁矿及有色金属矿的剥离、采装、运输等作业。
公司是我国冶金设备的专业化生产制造企业,产品大类有:无缝钢管成套设备、焊管成套设备、冷热板带材成套设备、棒线材成套设备、矫正机等产品,国内市场份额领先。
公司是我国轧机油膜轴承研发制造的专业化企业,可为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轧制用热轧板带轧机、冷轧板带轧机、中厚板轧机配套各种规格的油膜轴承,以及相关的轴承座、润滑系统等,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产品出口到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是专业化的齿轮传动制造企业,主要产品有:转炉成套设备、风电齿轮箱、起重机减速机、矿用挖掘机减速机、各类轧机减速机、海工升降和锁紧系统、其它标准减速机等产品。
公司是我国中大型工程机械专业化的研发制造企业,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全系列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已全面推向市场,剪叉式、直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已批量销售,具有充电快、续航长、故障低、低温性能好、安全高效、维保便捷等优势,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铸锻件产品设计年产能35万吨,包括炼铸钢、锻造成形、高端耐磨件三大业务板块,专业生产锻件、大型铸件、耐磨件、钢锭,主要服务于能源、轨道交通、冶金、锻压、船舶、航空航天、矿山等行业。
公司带式输送机主要由机架、输送带、托辊、滚筒、拉紧装置、驱动装置等组成。不同形式的输送机提供不同环境下的作业解决方案,如通用带式输送机(固定、可伸缩)、管状带式输送机、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等,广泛应用于煤炭、矿山、电力、港口码头等国民经济重要支柱行业。带式输送机已成为煤炭开采机电一体化技术与装备的关键设备,担负着煤炭或矸石从采掘工作面到煤仓或洗煤厂运输的重要任务。
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和装备优势,积极拓展立体车库业务,生产立体车库设备及配件,产品功能主要是通过特定的机械支撑结构、传动装置和软件控制系统实现包括车辆、大型零部件、大宗货物等在内的实物自动搬运、存取及信息管理。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5年12月太重向明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追溯调整第一、二、三季度数据。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2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5.16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04.95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70.213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96.167万股,回购价款1,886.18万元(不包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47,103,170股减少至3,333,141,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347,103,170元减少至3,333,141,5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别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别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229号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